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2017年第682号令《国务院关于修改<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>的决定》,以及国家环境保护部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文关于发布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的公告,现将“祥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中水回用项目(已建工程)竣工环境保护验收”公示如下:
项目名称:祥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中水回用项目(已建工程)
建设地点:祥云县污水处理厂
公示内容:验收调查报告、验收意见
公示期:2022年7月28日~2022年8月24日
公示期间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需真实姓名,单位需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范工
联系电话:13708705446
附件链接:祥云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暨中水回用项目(已建工程).pdf
附件链接:验收意见.pdf